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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3月27日
中国政府和苏联政府在莫斯科签订《关于创办中苏民用航空股份公司的协定》。协定规定:公司经营由北京始发至赤塔、伊尔库茨克、阿拉木图3条航线,由苏联民航总局与中国民航局合办,中苏方各占50%股份。中方以机场、房屋、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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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苏 民 航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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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修理厂作为股金,苏方以飞机、通信设备、交通工具、修理厂及苏方境内之机场作为股金。管理委员会由中苏各派3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苏各派1人出任,两年轮换。公司利润的20%为征税税率,亏损由双方以航线长度为准分摊。195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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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民用航空股份公司正式成立,总经理为苏联的谢德略列维奇,副总经理为中国的沈图。该公司从即日起,开辟北京—赤塔、北京—伊尔库茨克、北京—阿拉木图3条国际航线。这是新中国民航国际航线的正式开航。1951年1月25日
,民航局党委批复同意沈图、马瑞、吕正哲、范卜一、霍利声5人组成中苏民航公司党委会,沈图为党委书记。1954年10月12日,中国政府和苏联政府发表会谈公报:经中苏两国政府协议,自1955年1月1日起,将中苏合营中的苏联股份全部移交给中国,其中包括中苏民用航空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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