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5-19
????為做好2022級海洋工程類學生的專業分流工作,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分流規模
海洋工程類包括船舶與海洋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兩個本科專業,根據大類現有學生人數及班級編制要求,2022級海洋工程類專業分流規模如下:
專業方向 | 班級數量 | 班級名額 |
船舶與海洋工程卓越工程師 | 1 | ≤35人/班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4 | ≤28人/班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2 | ≤28人/班 |
????二、分流原則
嚴格遵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尊重學生個性,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依據綜合成績,進行專業分流。
三、分流流程
1.學生提出分流志愿:2022級海洋工程類全體學生需于2023年5月22日前向學院提交分流申請志愿表。
2.學院確定分流名單:學院根據學生平均學分績點高低排序(學分績點相同的按高數分數進行排序),參照學生志愿順序依次挑選。各專業方向錄取時,優先考慮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申請數大于專業方向限定名額,按第一志愿學生成績高低排序選滿本專業方向名額,因名額限制未能錄取的學生依次進入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專業方向參與排序。
3.學院公示分流結果:學院根據上述分流辦法確定分流學生名單,并在學院范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
船海與能源動力工程學院
2023年5月19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