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21
????實驗中心的指導思想為:搭建實驗室管理公共平臺,促進實驗教學儀器設備共享,加強學院實驗教學管理,加強資產設備管理,確保實驗教學場所安全,確保實驗教學環境整潔。建立實驗中心組織管理系統,確定組織機構,制定崗位責任和人員流動原則。
一、機構設置
根據專業及方向設置“船舶性能實驗室”、“船舶結構實驗室”、 “船舶工藝實驗室”、“流體力學實驗室”、 “工程力學實驗室”,“輪機工程實驗室”、“動力工程實驗室”、“熱能工程實驗室”、“仿真中心實驗室”等9個實驗室。
二、職數
設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2人;
各實驗室設置實驗室主任1人,兼任各系(中心)實驗教學副主任;
學院資產管理員(大型儀器管理員)1人;
安全聯絡員1人。
三、中心實驗室的運行原則為根據需要設立崗位,競爭上崗
各實驗室人員的定編,在中心正、副主任確定之后,根據學校有關實驗室定編的原則確定。中心人員的工作評價和上崗考核由分管副院長、中心黨支部書記、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實驗室主任組成考評小組進行。
實驗專業技術人員工作職責:按照學院教學辦下達的教學計劃安排,承擔實驗教學任務,承擔學生實踐實習實訓指導任務,負責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和本人名下教學實驗儀器設備管理(資產管理,設備維護保養等),參與實驗教學計劃的制定,參與學院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和學科建設,參與教學研究和科學研究,參與學院其他工作。
實驗教學工作量考核:實驗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工作量考核按照學院當年教代會通過方案執行。
四、中心的管理體制
1.各實驗室實行中心日常管理,各實驗室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參與對應系的教研活動,進入學院教學團隊和科研團隊參與學院專業建設、學科建設。中心依托專業需求負責研究制定實驗室的建設及發展規劃,實驗教學副主任負責配合實施。
2.中心負責儀器設備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實驗教學的準備及組織工作,
3.中心的用房及水、電與各學科研究室基本分開,具體原則由院辦公會確定,在中心正式成立前予以明確;
4.中心的儀器設備對全院教師開放,在保證正常教學的前提下,可用于科研工作,具體使用、維護和收費細則由中心提出辦法,院教代會通過后實施。
5.中心實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教學、科研設備動態網站,中心設備運行狀態要適時在校園網上公布。
6.實驗室人員試行彈性化電子考勤制度,實驗中心對人員的出勤情況進行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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