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21
為了確保實驗室和實驗人員的安全、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保證教學、科研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制度。實驗室人員和參加實驗的師生應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并簽訂安全承諾書。
各實驗室房間負責人是其安全第一責任人,參與教學實驗的學生安全責任由教學實驗指導老師負責,參與科研實驗的學生安全責任由其導師負責。每個實驗室應選配一名責任心強、工作認真的實驗室安全員負責實驗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對于貴重精密儀器或涉及射線、危險物品,應由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管理。在使用儀器設備時,實驗人員應認真按照操作規程進行。
涉及易燃、易爆、高溫、高壓等方面實驗室房間,要根據該實驗室情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及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其日常管理人員以及在該實驗室內進行實驗的所有人員需認真執行。
實驗室內電氣設備及線路設施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用電規程和設備的要求使用,嚴禁亂接電線,未經允許不得拆裝、改線。
各實驗室房間負責人每日值班時需檢查水電門窗是否正常,儀器設備狀態是否良好。有氣瓶、危化品等實驗室還需根據《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相應項目進行檢查。檢查完畢后將檢查情況登記對應的記錄表中,沒有問題或隱患則填寫“√”,存在問題或隱患則如實填寫并反饋實驗室安全員及實驗室主任;如實驗室房間沒有該檢查項目,則在對應項目下填寫“○”。
各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本由相應各實驗室負責人留存保管,實驗中心主任和學院安全管理員每月定期檢查各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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